1.事实发生日:115/05/13 2.接受资金贷与之: (1)公司名称:沈阳立晶光电有限公司 (2)与资金贷与他人公司之关系:联属关系 (3)资金贷与之限额(仟元):7,009,095 (4)原资金贷与之余额(仟元):520,420 (5)本次添加资金贷与之金额(仟元):322,000 (6)是否为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对同一贷与对象分次拨贷或循环动用之资金贷与:否 (7)迄事实发生日止资金贷与余额(仟元):842,420 (8)本次添加资金贷与之原因:为因应沈阳立晶光电有限公司营运周转而从事之资金贷与,并供做资金贷与借新还旧等。 3.接受资金贷与公司所提供担保品之: (1)内容:无 (2)价值(仟元):0 4.接受资金贷与公司最近期财务报表之: (1)资本(仟元):323,110 (2)累积盈亏金额(仟元):-781,458 5.计息方式:年利率不低于玉晶光电(厦门)有限公司之同币别借款最高利率,到期一次付息。 6.还款之: (1)条件:视接受资金贷与公司之营运状况,于借款期限内还清 (2)日期:借款日一年内还清。 7.迄事实发生日为止,资金贷与余额(仟元):842,420 8.迄事实发生日为止,资金贷与余额占公开发行公司最近期财务报表净值之比率:3.23 9.公司贷与他人资金之来源:子公司本身 10.其他应叙明事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