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泰创新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签订「润泰创新松江路案新建工程」之追加协议书等事宜。契约种类为新建工程结算。事实发生日为民国115年4月14日。董事会通过日期为民国115年4月14日。契约相对人为润泰营造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之子公司。契约主要内容为「润泰创新松江路案新建工程」追加协议。原契约金额为新台币611,191,469元(未税),本次追加金额为新台币78,840,191元(未税),结算后总金额为新台币690,031,660元(未税)。取得之具体目的为新建工程追加。本次交易为关系人交易。监察人或审计委员会同意日期为民国115年4月14日。前已就同一事件发布重大消息日期为民国110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