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实发生日:115/05/15 2.契约或承诺相对人:王训发先生 3.与公司关系:关系人 4.契约或承诺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15/05/15 5.主要内容(解除者不适用):子公司淘帝儿童服饰有限公司为扩大营运规模切入产业链上游,于越南创建童装生产基地,于越南取得大发制衣有限公司(英文名:Dai Phat Garments Company Limited.)40%股权,其经营范围为服饰相关设计、研发、制造、销售与贸易。 6.限制条款(解除者不适用):依合约规定。 7.承诺事项(解除者不适用):依合约规定。 8.其他重要约定事项(解除者不适用):依合约规定。 9.对公司财务、业务之影响:本合作备忘录为确认双方合作共识,目前对公司财务及业务尚未产生重大影响。 10.具体目的:通过本次双方共同合作,扩大集团营运规模切入产业链上游,进一步与世界品牌合作增加自身竞争优势,对股东权益应有正面助益。 11.其他应叙明事项: (1)本公司于2026年办理私募普通股,系为后续取得大发制衣有限公司之资金来源,若私募普通股未获于股东常会通过后续未必取得该公司股权。 (2)双方合作细节与内容将以签署正式合约而定。 (3)投资人应注意,本案存在正式合约未必确定签署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