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表日期: 1150519 发言日期: 1150518 发言时间: 195237 公司代号: 1589 公司名称: 永冠-KY 主旨 : 公告本公司中华民国境内第四次无担保转换公司债(简称:永冠 四KY,代码:15894)经柜买中心通知列为停止柜台买卖 符合条款: 第51款 事实发生日: 1150518 说明: 1.事实发生日:115/05/18 2.公司名称:永冠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3.与公司关系(请输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适用 5.发生缘由: (1)本公司未依法令期限公告申报114年度财务报告及115年度第一季财务报告,依证交所营业细则第50条之3第1项第1款之规定,自115年5月20日起并案停止买卖。 (2)依柜买中心业务规则第12条之1第l项第4款及第15款规定,永冠四KY自115年5月20日起并案继续停止柜台买卖。 6.因应措施: 积极遴选继任会计师,尽速完成114年度财务报告及115年度第一季财务报告之会计师签证,并办理申报及公告。 7.其他应叙明事项(若事件发生或决议之主体系属公开发行以上公司,本则重大消息同时符合证券交易法施行细则第7条第9款所定对股东权益或证券价格有重大影响之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