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董事会决议日期:115/05/12 2. 公司债名称:私募国内有担保转换公司债 3. 发行总额: 私募转换公司债得转换之普通股股数应于30,000,000股 额度内扣除已发行之私募特别股额度后之余额办理。 4. 每张面额:新台币100,000元,依票面金额十足发行。 5. 发行价格:发行价格应不低于理论价格之八成。 6. 发行期间:7-10年,授权董事会视市场状况订定之。 7. 发行利率: 暂订票面年利率0~2%,授权董事会视市场状况订定之。 8. 担保品之种类、名称、金额及约定事项: 本私募转换公司债为记名式、有担保债券。 9. 募得价款之用途及运用计划: 为充实营运资金、改善财务结构或其他因应公司未来发展之 资金需求。 10. 公司债受托人:未定。 11. 发行保证人:未定。 12. 代理还本付息机构:未定。 13. 卖回条件:拟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依相关规定办理。 14. 买回条件:拟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依相关规定办理。 15. 附有转换、交换或认股者,其换股基准日:未定。 16. 附有转换、交换或认股者,对股权可能稀释情形:未定。 17. 附有转换或认股者,于私募公司债交付且假设全数转换或认购普通股后对 上市普通股股权比率之可能影响(上市普通股数A、A/已发行普通股):未定。 18. 前项预计上市普通股未达6000万股且未达25%者,请说明股权流通性偏低之因应措施: 本私募有担保可转换公司债自发行满五年之次日始得转换, 本公司将在期限内努力改善公司营运状况,达成主管机关及 台湾证券交易所对公募或私募补办公开发行之规定,提高上 市普通股比重因应之。 19. 其他应叙明事项: 本私募有担保可转换公司债转换价格不得低于以(1)定价日前一、三 或五个营业日择一计算之本公司普通股收盘价之简单算数平 均数,扣除无偿配股除权及除息,并加回减资反除权之股价。 或(2)定价日前30个营业日之本公司普通股收盘价简单算 数平均数扣除无偿配股除权及配息,并加回减资反除权后之 股价的八成。实际价格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依据相关法 令规定订定之。转换价格之调整亦授权董事会订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