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标的物之名称及性质:代子公司昆山鼎鑫电子有限公司公告,取得使用权资产(坐落昆山市玉山镇玉杨路880号房地产)。 2. 事实发生日:115/4/24~115/4/24。 3. 董事会通过日期:民国115年4月24日。 4. 其他核决日期:不适用。 5. 交易单位数量、每单位价格及交易总金额:交易单位数量:20,927.68平方米。每月租金总金额:人民币800,000元(不含税),租约期间227个月,经折现计算使用权资产计人民币138,796,472元。 6. 交易相对人及其与公司之关系:昆山鼎盛鑫电子有限公司;子公司。 7. 交易相对人为关系人者,并应公告选定关系人为交易对象之原因:两公司为母子公司,且均位于昆山市,彼此距离相近。 8. 交易标的最近五年内所有权人曾为公司之关系人者:不适用。 9. 预计处分利益(或损失):不适用。 10. 交付或付款条件、契约限制条款及其他重要约定事项:民国115年05月01日至134年03月31日止,每月租金人民币800,000元(不含税)。 11. 本次交易之决定方式、价格决定之参考依据及决策单位:交易决定方式:议价。价格决定之参考依据:房地产租金价格估价报告。决策单位:董事会。 12. 专业估价者事务所或公司名称及其估价金额:苏州中安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年租金价值为人民币9,426,800元。 13. 专业估价师姓名:1. 袁峰 2. 陈曙。 14. 专业估价师开业证书字号:1. 3219980074 2. 3220040256。 15. 估价报告是否为限定价格、特定价格或特殊价格:否或不适用。 16. 是否尚未取得估价报告:否或不适用。 23. 取得或处分之具体目的或用途:为满足员工宿舍及配套生活区需求。 25. 本次交易为关系人交易:是。 27. 本次交易系向关系人取得不动产或其使用权资产:是。 31. 其他叙明事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