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事实发生日:115/05/07 2. 接受资金贷与之: (1) 公司名称:桥椿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 与资金贷与他人公司之关系: 桥椿金属股份公司为间接持有桥椿金属(珠海)有限公司100%股权之最终母公司。 (3) 资金贷与之限额(仟元):2,220,398 (4) 原资金贷与之余额(仟元):378,138 (5) 本次添加资金贷与之金额(仟元):186,904 (6) 是否为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对同一贷与对象分次拨贷或循环动用之资金贷与:否 (7) 迄事实发生日止资金贷与余额(仟元):565,042 (8) 本次添加资金贷与之原因: 将超过正常收款期限90天之应收关系人款项转列其他应收款。 3. 接受资金贷与公司所提供担保品之: (1) 内容: 无。 (2) 价值(仟元):0 4. 接受资金贷与公司最近期财务报表之: (1) 资本(仟元):1,999,942 (2) 累积盈亏金额(仟元):3,879,802 5. 计息方式: 利率0%。 6. 还款之: (1) 条件: 每月还款。 (2) 日期: 一年内还款。 7. 迄事实发生日为止,资金贷与余额(仟元): 1,016,257 8. 迄事实发生日为止,资金贷与余额占公开发行公司最近期财务报表净值之比率: 13.36 9. 公司贷与他人资金之来源: 子公司本身 10. 其他应叙明事项: 有关外币换算为新台币之汇率,系采用最近期经会计师查核(核阅)财务报告 之资产负债表日当天汇率。 关键字: 重大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