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公开电网用蓄电池相关重要信息的专门新闻网站「BESS NEWS」(营运公司:WATT-TUNE株式会社),日前发布了最新的解说文章《低压蓄电池也可能成为少量危险物?~消防法的判断标准不是电压,而是电解液的分类与数量~》。本次文章针对低压电网用蓄电池中容易被忽略的200kWh级别争议点,从消防法规的分类与实际安装的观点,进行了浅显易懂的整理。 对于低压电网用蓄电池,人们往往容易先入为主地认为「因为是低压,所以消防应对也相对轻松」或「就算是200kWh级别也能毫无问题地安装」。然而在实务上,蓄电池在消防法上的分类,并非单纯只看「是否为低压」来决定。重要的判断基准在于电解液的分类与总量。 根据消防法令,锂离子蓄电池所使用的电解液,通常会被归类为危险物;在第四类第二石油类等分类中,是否达到指定数量的标准而属于「少量危险物」便成为讨论焦点。换句话说,虽然不能断定200kWh级的蓄电池一律都是少量危险物,但根据电解液的种类与总量,这个容量区间确实很容易触及少量危险物的标准界线,这正是实务上的一个陷阱。 更需要注意的是,问题不仅仅在于是否需要申报。在消防实务中,除了作为危险物的分类之外,保留空地、区划,以及与管辖消防署的事前协议等都可能成为问题。特别是在现有建筑物、店铺、工厂或小型事业所中,这些条件甚至会左右设备安装的可能性;容量越大,放置地点的自由度与可接受度就可能改变。200kWh级别正是最容易与这类现场实务发生冲突的容量区间之一。 此外,作为危险物的分类,与作为高压・特别高压设备的分类是两码子事。在地方自治体公布的蓄电池相关数据中,含有危险物的蓄电池设备,与高压或特别高压的变电设备是被列为不同项目的。也就是说,如果抱持着「因为是低压所以不是危险物」、「只要不是高压,消防应对就不会太繁重」这类理解,在实务上将面临极大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