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会决议日期:115/05/12 2.增资资金来源:现金增资发行新股 3.是否采总括申报发行新股(是,请并叙明预定发行期间/否):否 4.全案发行总金额及股数(如属盈余或公积转增资,发行股数则不含配发给员工部分): 全案发行总金额:新台币2,000,000,000元;发行总股数125,000,000股。 5.采总括申报发行新股案件,本次发行金额及股数:不适用 6.采总括申报发行新股案件,本次发行后,剩余之金额及股数余额:不适用 7.每股面额:新台币10元 8.发行价格:暂订每股新台币16元 (实际发行价格及募集金额俟奉主管机关核准后, 授权董事长在董事会授权之价格区间内,依相关法令规定, 洽主办承销商依当时市场状况共同议定之。) 9.员工认购股数或配发金额:发行新股总额之10%,计12,500,000股 10.公开销售股数:发行新股总额之10%,计12,500,000股 11.原股东认购或无偿配发比例:发行新股总额之80%,计100,000,000股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认购股份之处理方式:原股东认购不足一股之畸零股, 自停止过户日起五日内由股东自行并凑,原股东及员工放弃认购之股份 或并凑不一股之畸零股,拟授权董事长洽特定人认购之。 13.本次发行新股之权利义务:与原已发行股份相同。 14.本次增资资金用途:充实营运资金,偿还银行借款,强化财务结构。 15.其他应叙明事项: 本案奉主管机关申报生效后,授权董事长在董事会授权之价格区间内, 另订认股增资基准日、发行价格、发行股数、发行条件、募集金额, 依相关法令规定办理相关增资发行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