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股东会决议日: 115/05/27。2. 许可从事竞业行为之董事姓名及职称: 独立董事颜幸福、独立董事陈明怡。3. 许可从事竞业行为之项目: 颜幸福兼任崇越电通独立董事;陈明怡兼任永创医疗器材监察人。4. 许可从事竞业行为之期间: 董事任职期间。5. 决议情形: 经表决后照案通过。6. 大陆地区事业: 不适用。7. 对公司财务业务影响: 无。8. 其他应叙明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