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标的物:管线工程。2.事实发生日:115/05/25。3.董事会通过:不适用。4.核决层级:董事长。5.金额:901,906仟元。6.交易相对人:玄通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非关系人。7-9.不适用。10.付款条件:依合约。11.决定方式:比价及议价。12-22.不适用。23.目的:供营运用。24-30.不适用。31.其他: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