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会决议日期:115/04/30 2.名称﹝XX公司第X次(有、无)担保公司债﹞:昶昕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国内第一次无担保转换公司债 3.是否采总括申报发行公司债(是/否):否 4.发行总额:新台币3亿元 5.每张面额:新台币壹拾万元整 6.发行价格:采竞价拍卖方式办理公开承销,底标暂定以不低于票面金额之100%发行 7.发行期间:三年 8.发行利率:票面利率0% 9.担保品之种类、名称、金额及约定事项:不适用 10.募得价款之用途及运用计划:充实营运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更新) 11.承销方式:采竞价拍卖方式 12.公司债受托人: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全权处理之 13.承销或代销机构:台新综合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发行保证人:不适用 15.代理还本付息机构: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全权处理之 16.签证机构:不适用 17.能转换股份者,其转换办法:相关办法将依有关法令规定办理, 并报请主管机关核准后另行公告。 18.卖回条件:相关办法将依有关法令规定办理,并报请主管机关核准后另行公告。 19.买回条件:相关办法将依有关法令规定办理,并报请主管机关核准后另行公告。 20.附有转换、交换或认股者,其换股基准日:相关办法将依有关法令规定办理, 并报请主管机关核准后另行公告。 21.附有转换、交换或认股者,对股权可能稀释情形:相关办法将依有关法令规定办理, 并报请主管机关核准后另行公告。 22.其他应叙明事项: (1)本案俟呈主管机关申报生效后,授权董事长依相关法令规定以及发行及转换办法, 订定发行日期、转换价格及相关事宜。 (2)本次发行国内第一次无担保转换公司债之重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发行额度、 发行价格、发行及转换办法、计划所需总金额、资金运用计划、预定进度、 预计可能产生效益、签署并交付一切有关本次发行转换公司债之相关契约及文档 及其他相关事项,拟请授权董事长全权处理。未来如遇法令变更、依主管机关之指示、 基于营运评估、因市场状况需要或因应客观环境变更,而有修正之必要时, 亦拟请授权董事长全权处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