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股东会决议日:115/05/27。2. 许可从事竞业行为之董事姓名及职称:(1)佳世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法人董事;(2)明基电通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法人董事;(3)叶福海,本公司独立董事。3. 许可从事竞业行为之项目:佳世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兼任明基透析科技、尚承科技、翔隆航太、品翔航太、擎壤科技董事;明基电通兼任云基智能董事长;叶福海兼任全国电子独立董事。4. 许可期间:担任本公司董事及其代表人职务期间。5. 决议情形:经代表已发行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股东之出席,出席股东表决权过半数之同意照案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