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实发生日:115/04/07 2.接受资金贷与之: (1)公司名称:Regal Jewelry Manufacture Co., Ltd. (2)与资金贷与他人公司之关系:为集团持有(99.99%)股权之重要子公司。(更正) (3)资金贷与之限额(仟元):329,057 (4)原资金贷与之余额(仟元):0 (5)本次添加资金贷与之金额(仟元):60,000 (6)是否为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对同一贷与对象分次拨贷或循环动用之资金贷与:否 (7)迄事实发生日止资金贷与余额(仟元):60,000 (8)本次添加资金贷与之原因:因营运周转金需求。 3.接受资金贷与公司所提供担保品之: (1)内容:无 (2)价值(仟元):0 4.接受资金贷与公司最近期财务报表之: (1)资本(仟元):845,421 (2)累积盈亏金额(仟元):347,906 5.计息方式:依据营运地泰国当地银行之贷款利率 6.还款之: (1)条件:自首次动用日起1年内偿还本金及利息 (2)日期:2027/04/06(自首次动用日起一1年内) 7.迄事实发生日为止,资金贷与余额(仟元):60,000 8.迄事实发生日为止,资金贷与余额占公开发行公司最近期财务报表净值之比率:7.29 9.公司贷与他人资金之来源:母公司 10.其他应叙明事项:以上数字计算来自于2026/02/28自结财报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