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标的物之名称及性质(属特别股者,并应标明特别股约定发行条件,如股息率等): 齐城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 2. 事实发生日: 115/4/14~115/4/14。 3. 董事会通过日期: 民国115年4月14日。 4. 其他核决日期: 不适用。 5. 交易数量、每单位价格及交易总金额: 交易单位数量:29,106,000股。每单位价格:约新台币10元/股。交易总金额:新台币:291,000,000元。 6. 交易相对人及其与公司之关系(交易相对人如属自然人,且非公司之关系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对人: 耀霖股份有限公司。其与公司之关系: 耀霖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持股100%之子公司。 7. 交易相对人为关系人者,并应公告选定关系人为交易对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转之所有人、前次移转之所有人与公司及交易相对人间相互之关系、前次移转日期及移转金额: (1)选定关系人为交易对象之原因:集团组织架构调整。(2)前次移转信息:不适用。 8. 交易标的最近五年内所有权人曾为公司之关系人者,尚应公告关系人之取得及处分日期、价格及交易当时与公司之关系: 不适用。 9. 本次系处分债权之相关事项(含处分之债权附随担保品种类、处分债权如有属对关系人债权者尚需公告关系人名称及本次处分该关系人之债权帐面金额: 不适用。 10. 处分利益(或损失)(取得有价证券者不适用)(原递延者应列表说明认列情形): 本交易为集团组织架构调整,对本公司合并财报无处分损益。 11. 交付或付款条件(含付款期间及金额)、契约限制条款及其他重要约定事项: 依合约约定。 12. 本次交易之决定方式、价格决定之参考依据及决策单位: 本次交易之决定方式及决策单位:董事会。价格决定之参考依据:本案交易金额系参考自结报表净值及预计增资金额等因素评估订定。 13. 取得或处分有价证券标的公司每股净值: 10.00元。 14. 迄目前为止,累积持有本交易证券(含本次交易)之数量、金额、持股比例及权利受限情形(如质押情形): 数量:19,404,000股。金额:194,040,000元。持股比例:40%。权利受限情形:无。 15. 迄目前为止,依「公开发行公司取得或处分资产处理准则」第三条所列之有价证券投资(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财务报表中总资产及归属于母公司业主之权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财务报表中营运资金数额(注二): 占总资产比例:3.51%。占股东权益比例:11.27%。营运资金数额:新台币2,389,917仟元。 16. 经纪人及经纪费用: 无。 17. 取得或处分之具体目的或用途: 集团组织架构调整。 18. 本次交易表示异议董事之意见: 无。 19. 本次交易为关系人交易:是。 20. 监察人承认或审计委员会同意日期: 民国115年04月14日。 21. 本次交易会计师出具非合理性意见:否。 22.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永晟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23. 会计师姓名: 伍尚文。 24. 会计师开业证书字号: 北市会证字第1713号。台省会证字第1951号。 25. 是否涉及营运模式变更:否。 26. 营运模式变更说明: 不适用。 27. 过去一年及预计未来一年内与交易相对人交易情形: 耀霖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承揽工程之营造厂商,双方交易属正常工程承揽往来。过去一年支付金额为新台币82,500,000元;预计未来一年支付金额为新台币205,448,210元。 28. 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29. 前已就同一件事件发布重大消息日期: 不适用。 30. 其他叙明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