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会决议日期:115/04/29。2.股东会召开日期:115/06/09。3.股东会召开地点:新北市树林区三俊街1号(双岩幸福囍事会馆)。4.股东会召开方式(实体股东会/视频辅助股东会/视频股东会):实体股东会。5.召集事由一:报告事项 (1):114年度营业报告书 (2):114年度审计委员会审查报告书 (3):114年度员工及董事酬劳分派情形报告 (4):114年度关系人交易情形报告 (5):国内第三次无担保转换公司债运行进度报告。6.召集事由二:承认事项 (1):114年度财务报表及营业报告书案 (2):114年度盈余分配案。7.召集事由三:讨论事项 (1):资本公积发放现金案。8.临时动议:9.停止过户起始日期:115/04/11。10.停止过户截止日期:115/06/09。11.其他应叙明事项:(1)本(115)年股东常会采用电子投票作为股东行使表决权行使管道之一。 (2)依公司法第172条之1规定,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东,得以书面向本公司提出股东常会议案: 受理股东提案处所:新北市树林区俊英街174号(02-2681-3316)。 受理股东提案期间:自115年3月23日至115年4月1日下午四时止。 (3)本次股东会股东以电子方式行使表决权期间为115年5月9日起至115年6月6日止。 (4)除依证券交易法暨公司章程规定以公告通知者外,持股满一仟股以上之股东其开会通知书及委托书于股东常会三十日前分别寄发各股东, 届时如未收到者,请迳向本公司股务代理机构查找。 (5)本公司国内第三次无担保转换公司债停止转换期间: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