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标的物之名称及性质:台南市新市区环东路一段31巷10号3楼之部分办公室空间 2.事实发生日:115/4/22 3.董事会通过日期: 不适用 4.其他核决日期:民国115年4月22日 5.交易单位数量、每单位价格及交易总金额: (1)交易单位数量:租赁面积共19.4坪 (2)每月租金:新台币25,020元(未税) (3)使用权资产金额:新台币1,853,790元(未税,以80个月计算) 6.交易相对人及其与公司之关系:正铂雷射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 7.选定关系人为交易对象之原因:集团整体营运规划与管理考量。 10.交付或付款条件及契约限制条款: (1)付款条件:每月租金新台币25,020元(未税) (2)租赁期间:115/5/1~118/12/31 11.本次交易之决定方式:双方议定,参考邻近地区租金行情。 23.取得之具体目的:集团整体营运规划与管理考量 25.本次交易为关系人交易: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