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董事会决议日期:115/04/30 2. 股东会召开日期:115/06/18 3. 股东会召开地点:台北市中山区中山北路2段57号(彰化银行台北大楼)。 4. 股东会召开方式(实体股东会/视频辅助股东会/视频股东会):实体股东会 5. 召集事由一:报告事项 (1):本公司114年度营业概况。 (2):审计委员会审查本公司114年度决算表册经过。 (3):本公司114年度员工酬劳及董事酬劳分派情形。 6. 召集事由二:承认事项 (1):本公司114年度营业报告书及财务报告,请承认案。 (2):本公司114年度盈余分派,请承认案。 7. 召集事由三:讨论事项 (1):盈余转增资发行新股案。 (2):本公司章程修正案。 (3):本公司取得或处分资产处理进程修正案。 8. 召集事由四:选举事项 (1):选举本公司第28届董事案。 9. 召集事由五:其他议案 (1):1-1解除本公司第28届董事竞业禁止之限制案-财政部。 (2):1-2解除本公司第28届董事竞业禁止之限制案-中华邮政股份有限公司。 (3):1-3解除本公司第28届董事竞业禁止之限制案-行政院国家发展基金管理会。 (4):1-4解除本公司第28届董事竞业禁止之限制案-胡光华(财政部代表)。 (5):1-5解除本公司第28届董事竞业禁止之限制案-简志光(财政部代表)。 (6):1-6解除本公司第28届董事竞业禁止之限制案-张建一(行政院国家发展基金管理会代表)。 10. 临时动议: 11. 停止过户起始日期:115/04/20 12. 停止过户截止日期:115/06/18 13. 其他应叙明事项: (1) 同一人或同一关系人单独、共同或合计持有本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总数超过5%者,自持有之日起10日内,应向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申报,并副知本公司;持股超过5%后累积增减逾1%者,亦同。 (2) 同一人或同一关系人拟单独、共同或合计持有本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总数超过10%、25%或50%者,均应分别事先向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核准,并副知本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