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董事会决议日:115/05/07 2. 许可从事竞业行为之经理人姓名及职称: 赖杉桂: 集团副董/永续长 曾海华: 总经理/集团运行董事 李正荣: 总经理/集团运行董事 陈德懿: 首席首席执行官 吴玉敏: 首席执行官 李祐庆: 首席执行官 林志豪: 事业本部资深总经理 麦晏琪: 事业本部资深总经理 陈建铭: 国际管理部总经理 黄玉真: 资深副总经理 3. 许可从事竞业行为之项目:在无损及本公司利益之前提下,解除上列经理人担任与本公司营业范围相同之职务竞业禁止限制。 4. 许可从事竞业行为之期间:任职本公司经理人之职务期间。 5. 决议情形(请依公司法第32条说明表决结果):经主席征询全体出席董事无异议照案通过。 6. 所许可之竞业行为如属大陆地区事业之营业者,经理人姓名及职称(非属大陆地区事业之营业者,以下请输〝不适用〞): 曾海华: 总经理/集团运行董事 李祐庆: 首席执行官 林志豪: 事业本部资深总经理 7. 所担任该大陆地区事业之公司名称及职务: (1) 曾海华 上海浦飞芯微电子有限公司 董事 (2) 李祐庆 上海浦飞芯微电子有限公司 董事长 芯崇鑫(厦门)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 无锡九天新材料有限公司 董事 (3) 林志豪 上海浦飞芯微电子有限公司 董事 8. 所担任该大陆地区事业地址: 上海浦飞芯微电子有限公司: 上海市闵行区春东路508号2幢310室 芯崇鑫(厦门)科技有限公司: 厦门市翔安区莲亭路506号601室 无锡九天新材料有限公司: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连群璐11号 9. 所担任该大陆地区事业营业项目: 上海浦飞芯微电子有限公司: IC设计公司 芯崇鑫(厦门)科技有限公司: 二手机台设备翻修服务 无锡九天新材料有限公司: 半导体回收晶圆盒与清洗服务 10. 对本公司财务业务之影响程度:无 11. 经理人如有对该大陆地区事业从事投资者,其投资金额及持股比例:无 12. 其他应叙明事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