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会决议日期:NA 2.名称﹝XX公司第X次(有、无)担保公司债﹞: 富邦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15年度第一期无担保累积次顺位普通公司债。 3.是否采总括申报发行公司债(是/否):否。 4.发行总额:发行总额为新台币200亿元整,依发行条件不同分为甲券及乙券,甲券发行金额为新台币116亿元整,乙券发行金额为新台币84亿元整。 5.每张面额:新台币壹佰万元整。 6.发行价格:依票面金额十足发行。 7.发行期间:甲券发行期间为十年,乙券发行期间为十五年。 8.发行利率:甲乙券票面利率均为固定利率,甲券利率为3.70%,乙券利率为3.85%。 9.担保品之种类、名称、金额及约定事项:不适用。 10.募得价款之用途及运用计划:充实营运资金、强化财务及资本结构,以维持资本适足性。 11.承销方式:委托承销商以洽商销售方式对外公开承销。 12.公司债受托人:永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3.承销或代销机构:委任富邦综合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主办承销商。 14.发行保证人:不适用。 15.代理还本付息机构:永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6.签证机构:不适用。 17.能转换股份者,其转换办法:不适用。 18.卖回条件:无。 19.买回条件:乙券发行满十年后,如计算赎回后本公司资本适足率大于计算时法定最低保险业资本适足率,并经主管机关同意者,本公司得提前按本公司债面额加计采实际天数计算之应付利息全数赎回。 20.附有转换、交换或认股者,其换股基准日:不适用。 21.附有转换、交换或认股者,对股权可能稀释情形:不适用。 22.其他应叙明事项:本公司债将向中华民国证券柜台买卖中心申请为柜台买卖。 关键字: 重大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