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东会决议日:115/05/26 2.许可从事竞业行为之董事姓名及职称:黄祖模、陈易成、甘锦地、徐安赐、王天浩、吴孟龙、王文妘等。 3.许可从事竞业行为之项目:各董事兼任之其他公司职务。 4.许可从事竞业行为之期间:在本公司董事任职期间。 5.决议情形:依公司法第209条规定,经已发行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股东之出席,出席股东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之同意行之。 6.大陆地区事业: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