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股东会决议日: 115/05/25 2. 许可从事竞业行为之董事姓名及职称: 陈尚仲: 董事长 陈尚仁: 董事 林勇达: 董事 朱威任: 独立董事 陈忠仁: 独立董事 张敬人: 独立董事 谢明慧: 独立董事 孙伟真: 独立董事 3. 许可从事竞业行为之项目: 投资或经营其他与本公司营业范围相同或类似的公司之行为 4. 许可从事竞业行为之期间: 任职本公司董事之职务期间 5. 决议情形(依公司法第209条说明): 依公司法第209条之规定,经本公司115年5月25日股东常会通过,在无损及本公司利益之前提下,解除董事竞业禁止之限制。 6. 大陆地区事业竞业行为: 不适用 7. 大陆地区事业名称及职务: 不适用 8. 大陆地区事业地址: 不适用 9. 大陆地区事业营业项目: 不适用 10. 对本公司财务业务之影响程度: 不适用 11. 对大陆地区事业之投资金额及持股比例: 不适用 12. 其他应叙明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