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契约种类:自地委建契约 2.事实发生日:115/4/20~115/4/20 3.董事会通过日期: 民国115年1月21日 4.其他核决日期: 不适用 5.契约相对人及其与公司之关系: 契约相对人:浙江中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非关系人。 6.契约主要内容(含契约总金额、预计投入之金额及契约起迄日期)、限制条款及其他重要约定事项: 第一阶段之工程承揽契约,契约总金额为人民币39,200仟元。 限制条款及其他重要约定事项:无 7.专业估价者事务所或公司名称及其估价结果: 不适用 8.不动产估价师姓名: 不适用 9.不动产估价师开业证书字号: 不适用 10.取得之具体目的: 因应未来营运发展规划及产能需求 11.本次交易表示异议之董事意见: 无 12.本次交易为关系人交易:否 13.监察人承认或审计委员会同意日期: 民国115年01年21日 14.估价报告是否为限定价格、特定价格或特殊价格:否或不适用 15.是否尚未取得估价报告:否或不适用 16.尚未取得估价报告之原因: 不适用 17.估价结果有重大差异时,其差异原因及会计师意见: 不适用 18.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不适用 19.会计师姓名: 不适用 20.会计师开业证书字号: 不适用 21.前已就同一件事件发布重大消息日期: 115年1月21日 22.其他叙明事项: 115年1月21日董事会通过,子公司浙江宇钻精密组件有限公司拟于 人民币230,000仟元内,以自地委建方式兴建新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