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实发生日:115/05/08 2.原公告申报日期:114/10/14 3.简述原公告申报内容: 奕力科技董事会决议将IC产销事业之相关营业(包括资产与负债)分割移转予 母公司奕力-KY,同时奕力-KY将支付现金予奕力科技作为本次分割对价, 分割基准日暂定为民国115年1月1日。 并授权其董事长或其指定之人代表奕力科技签署本案之所有相关合约及文档; 未来如需修正或调整相关内容,在法令许可范围内,授权其董事长全权处理。 4.变动缘由及主要内容: 本案分割基准日原订为民国115年1月1日,并于114年12月12日公告调整为 民国115年7月1日。因内部作业规画所需,拟再将分割基准日由民国115年 7月1日,调整为民国116年1月1日。 5.变动后对公司财务业务之影响:无。 6.其他应叙明事项:无。 关键字: 重大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