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事实发生日:115/04/09 2. 公司名称:奇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 与公司关系(请输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 相互持股比例:不适用 5. 发生缘由:依据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105年1月30日金管证审字第1050001900号函办理。 6. 因应措施:无 7. 其他应叙明事项(若事件发生或决议之主体系属公开发行以上公司,本则重大消息同时 符合证券交易法施行细则第7条第9款所定对股东权益或证券价格有重大影响之事项): 本公司董事会通过114年度员工酬劳及董事酬劳配发 (1)员工酬劳金额:新台币5,501,108元 (2)董事酬劳:本公司未提拨董事酬劳 (3)员工酬劳金额全数以现金发放 以上决议数与114年帐上认列费用估列金额无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