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偶公司董事会决议日期为115年4月9日。减资缘由为调整公司资本结构以增进股东权益报酬。减资金额为新台币119,912,500元,消除股份11,991,250股。减资比率为15%。减资后股本为新台币679,504,220元。预定股东会日期为115年5月29日。预计减资新股上市后之上市普通股股数为67,950,422股。预计减资新股上市后之上市普通股股数占已发行普通股比率为100%。对于预计减资后上市普通股股数未达6000万股且未达25%者,因应措施为不适用。减资基准日将俟股东常会通过及呈送主管机关核准后,授权董事长另订减资基准日与减资换发股票基准日等相关事宜。本次现金减资换发新股系采无实体发行,其权利义务与原发行股份相同,预计每仟股换发850股(每仟股减少150股)并退还股款新台币1,500元。嗣后如经主管机关修正、法令变更、公司股本发生变动或其他未尽事宜,致影响流通在外股份数量,减资比例与每股退还现金因此发生变动需调整或需另订减资基准日、减资换发股票基准日时,授权董事长全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