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东会决议日:115/05/28 2.许可从事竞业行为之董事姓名及职称:三功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林曼丽、许俊麒、王盈之、彤晴欣创意投资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徐永昌、林毅南、独立董事:陈俊池、周沧贤、王玲惠、陈杨林 3.许可从事竞业行为之项目:在无损及本公司利益之前提下,许可以上董事竞业行为 4.许可从事竞业行为之期间:任职本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期间 5.决议情形:本案经表决后照案通过,表决时出席股东表决权数65,949,102权,赞成权数64,763,084权,占出席股东表决权数98.2016%,本案赞成权数超过规定数额,照案通过。 6.所许可之竞业行为如属大陆地区事业之营业者:不适用 7.其他应叙明事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