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言日期: 115/05/18 主旨: 本公司董事会决议收购智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案。事实发生日: 115/05/12。说明: 1.标的物: 智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2.董事会通过日期: 民国115年5月12日。3.交易数量、价格及总金额: 预计取得智研公司普通股1,830,000股、每股价格约112.30元、总金额为新台币205,500仟元。4.交易相对人: 自然人股东。5.价格决定之参考依据: 委托兴铭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查核,信允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交易价格合理性意见书。决策单位为本公司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6.取得目的: 智研公司为本公司控制器相关模块重要供应商,为垂直集成取得内核技术与智能财产及延揽内核技术人员。7.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8.其他: 本次交易并无董事表示异议,非关系人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