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会决议日:115/04/22 2.许可从事竞业行为之经理人:陈宣任/总经理 3.许可从事竞业行为之项目:投资、经营或任职于其他与本公司营业范围相同或类似之公司,若该公司系属本公司直接、间接转投资或策略联盟之公司 4.许可期间:任职本公司经理人期间 5.决议情形:经本公司全体出席董事无异议照案通过 6-9.大陆地区事业:不适用 10.对本公司财务业务之影响程度:无 11.不适用 12.其他应叙明事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