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事实发生日: 115/05/07 2. 公司名称: 大研生医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3. 与公司关系(请输入本公司或子公司): 本公司 4. 相互持股比例: 不适用 5. 发生缘由: 因应主管机关要求,修订本公司「买回股份转让员工办法」部分条文以符合法令规定,并提付最近一次董事会决议修订。 6. 因应措施: (仅节录修正之条文内容) 修正前条文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员工,系指凡于编制内本公司正式员工及从属公司正式员工。 第四条:本公司将参酌工作绩效、过去及预期整体贡献等因素拟定分配标准,并兼 顾认股基准日时公司持有之买回股份总额及单一员工认购股数之上限等因素,实际 具体认购资格及认购数量由董事会决议。惟认股人具本公司经理人身分或具员工身 分之董事者,应先提报薪资报酬委员会审议后呈送董事会决议;非具本公司经理人 身分者,应先提报审计委员会审议后呈送董事会决议。 修正后条文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之员工,系指认股基准日前到职于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本 公司表决权股份超过百分之五十之母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表决权股份超过 百分之五十之海内外子公司之全职员工。兼职员工、临时性员工、短期工读生及委 外劳工均不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本公司及本办法第二条定义之控制及从属公司(以下简称各该公司),将 参酌工作绩效、过去及预期整体贡献等因素拟定分配标准,并兼顾认股基准日时公 司持有之买回股份总额及单一员工认购股数之上限等因素,实际具体认购资格及认 购数量由董事会决议。惟认股人具前述公司经理人身分或具员工身分之董事者,应 先提报各该公司薪资报酬委员会审议后呈送本公司董事会决议;若各该公司未设置 薪资报酬委员会者,应提本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后呈送董事会决议;非具本公司或 各该公司经理人身分者,应先提报本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后呈送董事会决议。 7. 其他应叙明事项(若事件发生或决议之主体系属公开发行以上公司,本则重大消息同时 符合证券交易法施行细则第7条第9款所定对股东权益或证券价格有重大影响之事项): 无 关键字: 重大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