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事实发生日:115/05/27 2. 公司名称:大同股份有限公司 3. 与公司关系:本公司 4. 相互持股比例:不适用 5. 传播媒体名称:经济日报 6. 报导内容:…或成功获得平反,将对财报带来巨大回冲效益….(内文略)。 7. 发生缘由:不适用 8. 因应措施: (1) 本公司就与华映科技集团间诉讼提出再审,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于115年4月24日收受再审申请文档。 (2) 有关本公司之财务及业务信息,皆以公开信息观测站公告为主,特此说明。 9. 其他应叙明事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