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亚】公告本公司国内第五次无担保转换公司债转换价格之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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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 Q: 大亚本次调整转换公司债价格的原因为何?
- A: 因公司配发现金股利,依据国内第五次无担保转换公司债发行及转换办法第11条规定,须进行转换价格调整。
- Q: 大亚第五次无担保转换公司债的转换价格调整为何?
- A: 自115年6月29日起,转换价格由新台币51.30元调整为新台币50.40元。
- Q: 此项调整何时生效?
- A: 调整后的转换价格自115年6月29日起生效。
- Q: 该转换公司债的发行公司为何?
- A: 发行公司为大亚电线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 Q: 是否有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 A: 无,公司公告内容仅涉及转换价格之例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