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会决议日期:115/05/08 2.增资资金来源:现金增资发行普通股 3.是否采总括申报发行新股(是,请并叙明预定发行期间/否):否 4.全案发行总金额及股数(如属盈余或公积转增资,发行股数则不含配发给员工部分): 以已发行股数10%为上限,预计发行普通股23,724仟股,增加股本新台币237,240仟元, 实际发行股数授权董事长于额度内办理之。 5.采总括申报发行新股案件,本次发行金额及股数:不适用。 6.采总括申报发行新股案件,本次发行后,剩余之金额及股数余额:不适用。 7.每股面额:新台币10元。 8.发行价格:实际发行价格及募集金额俟奉主管机关核准后,授权董事长依当时市场状况 ,与主办承销商共同议定之。 9.员工认购股数或配发金额:发行新股总数10%之股份,计2,373仟股。 10.公开销售股数:发行新股总数10%之股份,计2,373仟股。 11.原股东认购或无偿配发比例:发行新股总数之80%,计18,978仟股。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认购股份之处理方式:原股东认购不足1股之畸零股,得由股东自行在 停止过户日起5日内,迳向本公司股务代理机构办理并凑。其并凑后不足1股之畸零股及 原股东、员工与对外公开承销放弃认购或认购不足及逾期未申报并凑之部分,授权董事 长洽特定人认购之。 13.本次发行新股之权利义务:本次增资发行之新股其权利义务与原股份相同。 14.本次增资资金用途:偿还银行借款。 15.其他应叙明事项: 本次现金增资发行新股案俟呈奉主管机关申报生效后,有关认股基准日、缴款期间、 增资基准日及其他相关事宜,授权董事长视实际情况依相关法令规定订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