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实发生日:115/05/08 2.公司名称:国票综合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与公司关系(请输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适用 5.传播媒体名称:镜周刊、风传媒、民视、TVBS、UDN等 6.报导内容:澄清近期关于国票证券职场霸凌相关新闻 7.发生缘由:澄清媒体报导 8.因应措施:发布重大消息说明 9.其他应叙明事项: 关于本公司民国114年间受理之职场不法侵害申诉案件,本公司始终秉持诚信经营、 程序正义及公司治理原则,审慎办理相关调查及评议进程。兹就本案处理经过及相 关说明如下: 一、为维护进程之合法及调查结果之正当性,本公司就原调查进程进行查看 本公司前就相关申诉案件完成调查进程后,后续经独立董事就相关进程进行查看, 原调查进程于处置小组及调查小组之组成、外部专家选任及相关作业流程等事项, 与本公司「运行职务遭受不法侵害预防计划」之规定未尽相符。本公司认为,职场 不法侵害申诉案件之处理,本应创建于合法、客观、公平及具正当性之基础上。考 量前开进程事项已影响原调查进程及调查结果之正当性及合法性,存有瑕疵,业经 提报本公司3月6日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洽悉在案。为确保本公司就不法侵害申诉案 件之处理均符合相关规范及进程要求,本公司遂依法组成合法之调查小组及处置小 组,并由具独立性之外部专业人士参与调查及评议进程,以确保调查结果具备进程 正当性与信赖基础。 二、本次调查系依法进行相关进程,且据客观、公平、公正原则进行 本公司于115年4月依规定重新组成处置小组及调查小组,由专责单位依本公司「执 行职务遭受不法侵害预防计划」办理后续调查及评议进程。为确保进程之独立性与 公信力,本次小组成员除内部代表外,并邀请具法律、劳动、心理及公司治理等专 业背景之外部专业人士参与,以强化调查进程之专业性与客观性。 调查期间,调查小组分别就与本案相关之人进行访谈,并综合审酌相关书面数据及 事证后,提送处置小组进行评议。经处置小组审慎讨论后,一致认定本案相关交互 主要发生于职务运行、公司治理及业务沟通脉络下,未符合职场不法侵害之构成要 件,因此认定本案不构成职场不法侵害。此一重新认定结果,并提报本公司5月8日 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洽悉在案。 三、本公司对程序正义、公司治理及职场环境之持续承诺 本公司一向尊重同仁提出申诉之权利,并以此案件作为经营管理之警惕,将持续优 化申诉处理流程与职场环境。同时也深刻理解社会各界对本案之关注,但仍在此呼 吁各界尊重调查制度之完整性与当事人权益,避免过度揣测或片面解读。针对未经 授权私自外流公司内部机密文档,或恶意散布不实消息以干扰公司治理之情事,本 公司将严正保留法律追诉之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