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实发生日:115/04/17 2.公司名称:乐天国际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与公司关系(请输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49% 5.发生缘由:乐天国际商业银行经股东会决议通过办理减资弥补亏损案,依公司法第281条准用第73条及第74条规定,向债权人公告办理减资弥补亏损。 6.因应措施: 一、本公司业经115年4月17日股东常会决议通过办理减资弥补亏损,减资金额为新台币2,778,938,000元整,销除股份277,893,800股,减资比率为27.78938%,减资后实收资本额为新台币7,221,062,000元,已发行股份总数为722,106,200股,每股面额新台币10元。 二、本公司将呈奉相关主管机关核准后,办理本减资案之相关事宜。 三、本公司债权人对本次减资之决议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刊登翌日起三十一日内以书面向本公司提出,逾期未表示者即视为无异议,特此公告。 7.其他应叙明事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