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会决议日期:115/04/16 2.股东会召开日期:115/05/29 3.股东会召开地点:台北市中山区植福路8号3楼(大直典华会馆光影厅) 4.股东会召开方式(实体股东会/视频辅助股东会/视频股东会):视频辅助股东会 5.召集事由一:报告事项 (1):114年度营业报告案。 (2):审计委员会审查114年度决算表册报告案。 (3):114年度员工及董事酬劳分配情形报告案。 (4):114年度给付董事及经理人酬金事宜报告案 6.召集事由二:承认事项 (1):承认本公司114年度营业报告书及决算表册案。 (2):承认本公司114年度盈余分配案。 7.召集事由三:讨论事项 (1):讨论修订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2):讨论本公司盈余转增资发行新股案。 8.召集事由四:选举事项 (1):本公司第九届董事选举案 9.召集事由五:其他事项 (1):讨论解除本公司第九届董事竞业禁止之限制案。 10.临时动议: 11.停止过户起始日期:115/03/31 12.停止过户截止日期:115/05/29 13.其他应叙明事项:一、本次股东会股东得以电子方式行使表决权,行使期间:自115年4月29日 至115年5月26日止,请迳登录台湾集中保管结算所(股)公司「股东e票通」 网页,依相关说明投票(网址:http://www.stockvote.com.tw)。 二、本次股东会将以视频辅助方式召开,相关说明如下: 1.本公司视频辅助股东会依公司法第172条之2及公开发行股票公司股务处理 准则(下称股务处理准则)第二章之二等相关规定办理。 2.本次股东会视频部分,系采用台湾集中保管结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集保 公司)提供之平台,并应遵守集保公司订定之股东会视频会议作业要点、问答 集及操作说明等文档,相关文档请参考集保公司网页。 https://www.tdcc.com.tw/portal/zh/page/show/ 402897967d841dba017e8eea7fc5009c 3.股东以视频方式参与股东会者,视为亲自出席。 4.股东、征求人或受托代理人欲以视频方式参与者应自115年4月29日起, 至迟于股东会前二日(115/5/26前),于集保公司股东e票通平台办理注册及 登记,并于股东会当日办理报到、观看直播、文本提问及投票。 https://www.stockvote.com.tw/evote/index.html 5.已登记以视频方式参与之股东、征求人或受托代理人,欲亲自出席实体股 东会者,应于股东会开会二日前,以与登记相同之方式撤销登记;逾期撤销者 ,仅得以视频方式参与股东会。 6.股东以电子方式行使表决权后,欲以视频方式参与股东会,应于股东会开 会二日前,以与行使表决权相同之方式撤销前述行使表决权之意思表示;逾 期撤销者,以电子方式行使之表决权为准。 7.股东以电子方式行使表决权后,未撤销其意思表示,并以视频方式参与股 东会者,除临时动议外,不得再就原议案行使表决权或对原议案提出修正或对 原议案之修正行使表决权。 8.股东若已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除股务处理准则或公司法另有规定外, 不得再出席股东会;委托书送达公司后,股东欲以视频方式参与股东会, 应于股东会开会二日前,以书面向本公司为撤销委托之通知;逾期撤销者以委托 代理人出席行使之表决权为准。 9.倘本次股东会于主席宣布开会前或会议进行中,因不可抗力情事致视频会议平 台或以视频方式参与发生障碍,且扣除以视频方式出席股东会之出席股数后,出 席股份总数未达股东会决议之法定定额,致使会议无法续行时,本公司订于115 年6月2日上午9时于台北市乐群三路128号7楼延期或续行集会,延期或续行集会, 列载于原定股东会停止过户之股东名册之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不再重新寄发开 会通知。 10.若发生前项股东会须延期或续行集会情事,本公司将于公开信息观测站发布 重大消息。 11.其余未尽事宜,请参照股务处理准则及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