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董事会决议日: 115/05/22 2. 许可从事竞业行为之经理人姓名及职称: 林治邦/总经理、蔡其谕/财务会计部协理 3. 许可从事竞业行为之项目: 与国泰风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营业范围相同或类似之公司 4. 许可从事竞业行为之期间: 任职期间 5. 决议情形(请依公司法第32条说明表决结果): 董事会决议通过 6. 所许可之竞业行为如属大陆地区事业之营业者,经理人姓名及职称(非属大陆地区事业之营业者,以下请输〝不适用〞): 不适用 7. 所担任该大陆地区事业之公司名称及职务: 不适用 8. 所担任该大陆地区事业地址: 不适用 9. 所担任该大陆地区事业营业项目: 不适用 10. 对本公司财务业务之影响程度: 无 11. 经理人如有对该大陆地区事业从事投资者,其投资金额及持股比例: 不适用 12. 其他应叙明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