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会决议日期: 115/04/15 2.名称﹝XX公司第X次(有、无)担保公司债﹞: 国巨股份有限公司无担保普通公司债 3.是否采总括申报发行公司债(是/否): 否 4.发行总额: 不超过新台币200亿元整,视发行市场状况得一次或分次发行 5.每张面额: 新台币100万元整 6.发行价格: 按票面十足发行 7.发行期间: 不超过10年 8.发行利率: 采固定利率 9.担保品之种类、名称、金额及约定事项: 无 10.募得价款之用途及运用计划: 充实营运资金、偿还借款、资本支出及支应业务扩展等中长期资金需求 11.承销方式: 委托证券承销商对外公开承销 12.公司债受托人: 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人员决定 13.承销或代销机构: 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人员决定 14.发行保证人: 无 15.代理还本付息机构: 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人员决定 16.签证机构: 不适用 17.能转换股份者,其转换办法: 不适用 18.卖回条件: 不适用 19.买回条件: 不适用 20.附有转换、交换或认股者,其换股基准日: 不适用 21.附有转换、交换或认股者,对股权可能稀释情形: 不适用 22.其他应叙明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