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晶】公告本公司调整现金股利配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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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 Q: 嘉晶公司公告的核心内容是关于调整其现金股利分配比率的决定。
- A: 本次公告主要说明了嘉晶公司董事会决议调整现金股利分配比率的详细情况。
- Q: 根据公司董事会决议,调整前的每股现金股利分配金额为新台币0.5元。
- A: 原定发放的现金股利为每股新台币0.5元,总计新台币144,270,910元,这是在变更之前的数据。
- Q: 调整后的每股现金股利分配金额为新台币0.49687439元,总金额保持不变。
- A: 变更后,嘉晶公司每股现金股利调整为新台币0.49687439元,但现金股利总额仍为新台币144,270,910元。
- Q: 现金股利分配比率调整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可转换公司债被转换为普通股,导致在外流通股数变动。
- A: 本次调整是由于公司国内第五次无担保转换公司债的债权人已提出转换1,815,084股普通股,使得在外流通股份总数发生了异动。
- Q: 现金股利将通过汇款或以禁止背书转让的支票挂号邮寄方式发放,相关费用由股东承担。
- A: 嘉晶公司将通过银行汇款或挂号邮寄“禁止背书转让”的支票两种方式发放现金股利,汇费和邮费将由股东自行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