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实发生日:115/05/13 2.公司名称:杭州桦桐家私集团有限公司 3.与公司关系(请输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本公司间接持有97%之子公司 5.发生缘由: (1)依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114年10月28日金管证审字第1140361065号函示办理。 (2)本公司之子公司杭州桦桐家私集团有限公司对另一子公司Shayne(Macao Commercial Offshore)Limited提供背书保证,超过其所订限额一事,核有违反其自订背书保证作业进程。 6.因应措施: 改善计划:未来与银行续约,将密切注意汇率波动以及考虑公司净值下降之可能,并调整背书保证额度,以避免超限状况。 7.其他应叙明事项(若事件发生或决议之主体系属公开发行以上公司,本则重大消息同时符合证券交易法施行细则第7条第9款所定对股东权益或证券价格有重大影响之事项): 改善计划未运行完成前,将按季公告运行情形及逐季提报董事会控管,并于下一次的股东会报告运行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