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股东会决议日:115/05/20 2. 许可从事竞业行为之董事姓名及职称: 董事:绮腾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谢秀梅 董事:张家钫 董事:凌美华 独立董事:陈诚仁 独立董事:苏俊源 3. 许可从事竞业行为之项目:就其目前所兼任与竞业禁止有关之职务。 4. 许可从事竞业行为之期间:任职本公司董事之职务期间。 5. 决议情形(请依公司法第209条说明表决结果):本案经代表已发行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出席,出席股东表决权过半数同意通过。 6. 所许可之竞业行为如属大陆地区事业之营业者,董事姓名及职称(非属大陆地区事业之营业者,以下请输〝不适用〞):不适用。 7. 所担任该大陆地区事业之公司名称及职务:不适用。 8. 所担任该大陆地区事业地址:不适用。 9. 所担任该大陆地区事业营业项目:不适用。 10. 对本公司财务业务之影响程度:对本公司财务业务无重大之影响。 11. 董事如有对该大陆地区事业从事投资者,其投资金额及持股比例:不适用。 12. 其他应叙明事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