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契约种类:工程契约 2.事实发生日:115/4/14~115/4/14 3.董事会通过日期: 民国115年4月14日 4.其他核决日期: 不适用 5.契约相对人及其与公司之关系: 中福营造(股)公司,本公司实质关系人 6.契约主要内容(含契约总金额、预计参与投入之金额及契约起迄日期) 、限制条款及其他重要约定事项: 授权就下列兴建个案及交易金额以内与中福营造(股)公司签订 营建工程契约,明细如下: 新竹市香山区中兴段158地号,交易金额新台币8,076,480仟元。 契约起迄日期:尚未正式签约 限制条款及其他重要约定事项:无 7.专业估价者事务所或公司名称及其估价结果: 不适用 8.不动产估价师姓名: 不适用 9.不动产估价师开业证书字号: 不适用 10.取得之具体目的: 为营运需求,进行发包营建工程契约。 11.本次交易表示异议之董事意见: 无 12.本次交易为关系人交易:是 13.监察人承认或审计委员会同意日期: 民国115年4月14日 14.估价报告是否为限定价格、特定价格或特殊价格:否或不适用 15.是否尚未取得估价报告:否或不适用 16.尚未取得估价报告之原因: 不适用 17.估价结果有重大差异时,其差异原因及会计师意见: 不适用 18.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不适用 19.会计师姓名: 不适用 20.会计师开业证书字号: 不适用 21.前已就同一件事件发布重大消息日期: 114年4月18日 22.其他叙明事项: 1.本公司于114年6月19日经股东会决议通过一年内授权金额8,100,000仟元 与关系人签订营建工程契约,已运行签约金额23,520仟元(114/8/8公告)。 2.本案经董事会决议通过,提请115年股东会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