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东常会日期:115/05/19 2.重要决议事项一、盈余分配或盈亏拨补:承认一一四年度亏损拨补案。 3.重要决议事项二、章程修订:无。 4.重要决议事项三、营业报告书及财务报表:承认一一四年度会计表册案。 5.重要决议事项四、董监事选举:如其他应叙明事项(2)之说明。 6.重要决议事项五、其他事项: (1)通过现金减资案。 (2)通过「取得或处分资产处理进程」修正案。 (3)通过解除新任董事竞业禁止之限制案。 7.其他应叙明事项: (1)联聚公司股东为法人股东一人,股东会职权依法由董事会行使。 (2)联聚公司系台聚公司100%持股之子公司,原董事及监察人之任期届满,依法由台聚公司指派新任董事及监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