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事实发生日:115/05/15 2. 公司名称:台湾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3. 与公司关系:本公司 4. 相互持股比例:不适用 5. 发生缘由:不适用 6. 因应措施:不适用 7. 其他应叙明事项(若事件发生或决议之主体系属公开发行以上公司,本则重大消息同时符合证券交易法施行细则第7条第9款所定对股东权益或证券价格有重大影响之事项): 台积公司今(15)日宣布计划售出世界先进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出售股数不超过1亿5,200万股,约相当于8.1%的世界先进公司已发行股本。台积公司计划采巨额交易方式运行本次出售,预计出售对象为财务投资机构。 此项股权出售计划将不影响台积公司与世界先进公司的策略合作关系,包含委托世界先进公司生产硅中介层,以及向该公司进行氮化镓(GaN)制程技术授权。本次股权出售计划系台积公司规划将资源专注于其内核业务。自2024年6月起,台积公司已不再于世界先进公司董事会中拥有董事席次。 在股权充分稀释的基础下,台积公司目前约持有世界先进公司27.1%股权,本次出售持股后,台积公司预期所持有之世界先进公司股权将减少至约19%。在可预见的未来,台积公司并无进一步出售该公司股权的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