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东会决议日:115/05/29。2.许可从事竞业行为之董事姓名及职称:台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吴美龄、林宜保、汪威信。3.许可从事竞业行为之项目:兼任与本公司营业范围所列同类业务公司之董事。4.许可从事竞业行为之期间:任职本公司董事职务期间。5.决议情形:经出席股东票决后,照案通过。6.大陆地区事业说明:不适用。7.担任职务:不适用。8.大陆事业地址:不适用。9.营业项目:不适用。10.财务影响:无。11.投资信息:无。12.其他: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