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东会决议日:115/05/27。2.许可从事竞业行为之董事姓名及职称:郑光远、谢委呈、林祥生、李典颖、黄建智、吴明昌、张朝能、利明?、蔡堆、石百达、黄奕睿、林玉芬等。3.许可从事竞业行为之项目:担任与本公司营业范围相同或类似之公司之职务。4.许可从事竞业行为之期间:任职本公司董事职务期间。5.决议情形:经代表已发行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出席,赞成权数超过出席股东表决权数二分之一同意,本案照案通过。6.大陆地区事业: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