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事实发生日:115/05/28。2. 公司名称:台新新光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3. 与公司关系:本公司。4. 相互持股比例:不适用。5. 发生缘由:为尽速实现合并综效,拟规划进行台新投顾与元富投顾合并。合并后台新投顾为存续公司,元富投顾为消灭公司,合并后存续公司名称为台新投顾。6. 因应措施:不适用。7. 其他应叙明事项:本则重大消息符合证券交易法施行细则第7条第9款所定对股东权益或证券价格有重大影响之事项,最终以子公司董事会决议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