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标的物之名称及性质:台新证创业投资(股)公司普通股新股 2.事实发生日:115/4/21 3.董事会通过日期:民国115年4月21日 4.其他核决日期:不适用 5.交易单位数量、每单位价格及交易总金额:普通股新股计33,333,334股、每股15元、交易总金额新台币500,000,010元 6.交易相对人及其与公司之关系:台新证创投为台新证券100%持有之子公司 7.选定关系人为交易对象之原因:为扩展业务规模,并厚实其资本 8~10.不适用 11.交付或付款条件:台新证券将于取得金管会核准后运行 12.本次交易之决定方式:由台新证券董事会参酌信佑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之价格合理评估意见书订定 13.取得有价证券标的公司每股净值:12.40元 14.迄目前为止累积持有本交易证券之数量、金额、持股比例:金额871,962,924元;股数78,657,127股;持股比例100% 15.占总资产及业主权益比例:占总资产39%;占业主权益236% 17.取得之具体目的:为扩展台新证创投之业务规模,并厚实其资本 20.审计委员会同意日期:民国115年4月21日 22.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佑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林昶佑) 28.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