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契约种类:工程契约 2.事实发生日:115/4/22~115/4/22 3.董事会通过日期: 民国114年7月30日 4.其他核决日期: 不适用 5.契约相对人及其与公司之关系:江苏永泰建造工程有限公司,与公司关系:无 6.契约主要内容:厂房建造工程,本次工程价款折合新台币约19.21亿元,另过去一年内累计向同一相对人发包工程价款折合新台币约0.98亿元,累计金额约20.19亿元。工程系依公司建造时程规划发包。 7-9.估价师信息:不适用 10.取得之具体目的:供生产及营运所需 11.董事意见:不适用 12.关系人交易:否 13-20.其他法定事项:不适用 21-22.其他事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