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实发生日:115/05/07 2.公司名称:台亚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3.与公司关系(请输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适用 5.发生缘由: (1)依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114年10月23日金管证审字第1140385036号函示办理。 (2)本公司因净值下降,截至114年7月底,本公司对单一企业背书保证金额已超 过所订限额。 6.因应措施: (1)台亚近年持续投资子公司产品研究开发,认列子公司投资损失,致 本公司股东权益净值降低。 (2)子公司董事会已提出营运改善计划,逐季提报董事会控管。 7.其他应叙明事项(若事件发生或决议之主体系属公开发行以上公司,本则重大消息同时 符合证券交易法施行细则第7条第9款所定对股东权益或证券价格有重大影响之事项): (1)子公司-积亚、冠亚于短中期,持续创建产品平台,并送样客户认证,以开 拓市场。 (2)待子公司折旧摊提逐年下降,毛利率提高,并以较有竞争力的价格,换取 定客户源,持续提高获利能力。